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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郑州市政法机关公开承诺为民办10件实事
  新闻来源:商都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0-6-1 12:33:32    点击量: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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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郑州市政法机关公开承诺为民办10件实事

 
     根据省委政法委的工作安排,2010年郑州市委政法委将继续组织全市政法部门开展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活动。市直政法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和群众的实际需要,研究确定了本系统2010年公开承诺为群众办理的实事,共计36件实事。其中,市法院10件、市检察院10件、市公安局8件、市司法局8件。
 
郑州市法院承诺10件实事
 
  1.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
  2.推广巡回审判合议庭制度,深入基层就地开庭、听证、合议、调解,解决当事人诉累。
 
  3.进一步推广、完善、规范社会法庭工作,实现“一乡镇一庭”的目标。
 
  4.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完善立案、信访大厅的硬件设施和工作制度,方便群众诉讼。
 
  5.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邀请人民群众参观法院,让群众了解司法。
 
  6.庭审活动对公众全面开放,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
 
  7.市中院在年底以前要实现对依法公开审理、群众广泛关注、宣传教育意义重大案件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8.严格落实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符合直接送达条件的,直接送达裁判文书;无论公开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判。
 
  9.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收取诉讼费用,严禁收取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费用,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10.加大对生活特别困难案件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对无力承担开庭、听证期间食宿费用的当事人免费提供食宿。
 
 
郑州市检察院承诺10件实事
 
 
  1.推行联席会议、举报优先受理、案件重点办理、案件风险评估、巡查等十项制度,找准切入点,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企业发展服务,为重大项目建设服务。
 
  2.开展检察干警大走访活动,深入群众访民情、听民声、解民忧,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虚心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满意度。
 
  3.推行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工作方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健康推进,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4.实行来访人员点名接访制度。到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举报、控告、申诉,可自主点名选定接访领导或业务部门负责人。
 
  5.实行不起诉不抗诉案件说理制度。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和被害人申请抗诉但检察院决定不抗诉的案件,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解疑释惑,进行答疑说理。
 
  6.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与学校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配合,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
 
  7.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宣讲活动,全年各县(市、区)检察院不少于8次,市检察院不少于6次。
 
  8.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法院裁判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信息,可持有效证件到检察机关申请查询。
 
  9.加大对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力度,坚持对实名举报、投诉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限期答复制度,促进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10.继续深化“阳光检务”活动。确定12月1日为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加强网上公开,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建立健全依当事人申请予以公开的制度,实行检务公开定期检查制度和投诉、督察、查究、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赢公信。
 
 
郑州市公安局承诺8件实事
 
  1.推行局长热线服务。继续开通局长热线电话:66229110,接受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投诉、意见和建议,做到事事有回音。
 
  2.开辟办理户口、身份证绿色通道。对外出务工群众和在外地就读学生办理户口、身份证等事项,实行网上办理;为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群众办理二代证,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对转业、退伍军人等实行申领户口、身份证优先办理。
 
  3.实行火灾隐患技术跟踪服务。设置消防管理服务热线电话:68581111,对查处的火灾隐患实行技术跟踪服务,组织技术骨干上门提供消防技术咨询和系统排查问诊服务,帮助制订整改方案,并全程督办,跟踪促改。
 
  4.实行居民按需申领护照。居民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普通因私护照。对因特殊事由不能在工作期间办理的,可在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预约办理。
 
  5.增加交管服务站。在不断完善现有交管服务站的基础上,选择有条件的社区、汽车销售4S店建设新的交管服务站;进一步加大业务权限下放,实现80%的车管业务在服务网点办理;协调保险安监部门,进一步扩大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适用范围。
 
  6.坚持110警情回访机制。每天对全市110接报的全部刑事类警情进行回访,对治安、交通类警情进行抽样回访,征求群众对接处警、案件办理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实行首问制和负责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办结,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情况。
 
  7.推行刑事案件回告制度。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后,7日内制作《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凭《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可向案件承办单位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及办理结果,对确因法定原因不能告知的给予相关解释。
 
8.完善涉法涉诉信访长效机制。不间断组织开展领导接访、走访、回访活动,市、县公安机关领导及基层所队负责人定期接待信访群众;建立健全社区和农村警务室预防、基层所队化解、县市息诉三道防线,及时就地解决公安信访问题。
 
 
郑州市司法局承诺8件实事
 
  1.在郑州市监狱办好警示教育基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2.进一步深化狱所务公开,完善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接待,受理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
 
  3.律师免费向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对未达到法律援助标准却有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减半收取律师代理费。
 
  4.建立公证办证绿色通道,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当事人优先服务,并对年老、残疾、危重病人实行预约服务或派公证员上门服务。
 
  5.加强司法鉴定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的司法鉴定事项,一律减收费用,减收幅度不低于法定标准的20%。
 
  6.积极开展应援尽援工作。建立规范的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服务大厅,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畅通,建立100个法律援助受理点(站),做到应援尽援。
 
  7.广泛组织开展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实践活动,对大学生村官普遍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两级普法讲师团,针对不同人群,开展普法讲座1200场次以上,向群众免费发放法律知识手册。
 
8.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对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基层群众能力;建立健全三调联动机制,在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建成率在80%以上,全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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