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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律师如何拓展案源?
  新闻来源:刘辉    发布时间:2010-5-16 18:33:27    点击量: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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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律师如何拓展案源?
 
      案源是新律师的“软肋”,也是新律师最为困惑的事情。作为新律师,他们并不缺乏法律知识和执业激情,却缺乏案源。那么,新律师怎样才能走出困境、拓展案源?
 
    笔者作为执业近十年的青年律师认为,新律师,必须有案源;没有案源,就等于自寻灭亡。所以,只有解决案源问题,才能使新律师健康地成长、有序地发展。
 
    新律师由于刚刚执业,是律师界里的新人,没有执业经验,没有人脉关系,没有资金投入,要想获得案源,难于上青天!
 
    但是,不解决新律师的案源问题,再有激情的新律师也会流失、甚至夭折。案源关乎新律师的生存与发展,案源关乎新律师的稳定与情绪,所以,我们不得不研究,不得不考虑。
 
    作为新律师怎样才能拓展市场、获得案源?
    笔者认为,新律师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既不自卑,也不自大,客观地看待自己,认真地分析情势,从点滴做起,从小案子做起,忍辱负重、持之以恒。
天上没有掉下的馅饼,新律师不能盲目地等案源、要案源、靠案源,要自己争取、主动出击、从零做起。
 
    一、新律师要找对师傅跟对人。
    新律师进入律师所必须找对师傅跟对人,不能我行我素、盲目乐观,要放下臭架子,主动跟进经验丰富、品行良好的老律师。多向他们请教问题,不懂就问,不能不懂装懂。多和他们在一起,尤其是和当事人谈案子时、开庭时或会见当事人时,要不离左右,不可偷懒、不计报酬。
以谦虚好学的低姿态,向比自己年龄大、执业时间比自己长、学历比自己高的律师学习,不比待遇、不比吃穿,就比进步、就比法律,如果有老律师愿意带,新律师可以大大缩短学习的时间,为以后办案子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新律师要把自己“卖”出去。
    新律师必须激情万丈、精神饱满,时刻把自己推销出去,多参加培训,多接触成功律师,察其言、观其行,不断总结、不断领悟,像成功律师一样思考,像成功律师一样行动。
    新律师要多参加法律研讨,多听、多想、争取机会多说,不要狂妄自大、盛气凌人,姿态越低,收获越大。
    新律师要学会推销自己,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新律师要学会推销自己,不要错过每一个机会,只有把自己推销出去,才能为以后的成功埋下伏笔。
新律师推销自己要掌握分寸、注意场合、讲究打扮、顾及形象,在推销中包装自己,在包装中展示自己。
 
    三、新律师要有把握案源的能力。
    实践中,并不是新律师没有机会接触案源;相反,一些律师和律师所给了新律师很多接触案源的机会,比如:咨询、代书、谈判和立案等,但是由于新律师心理素质不不过,导致很多案源与新律师擦肩而过,所以,新律师不是没有案源,而是没有把握案源的能力。
    可是,把握案源的能力并不是天生俱来的,能否获取当事人的信赖?能否获取案源?却是一门大学问,也使新律师的入门课。
    笔者认为,当事人固然愿意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但是新律师如果法学知识扎实、收费低廉、服务周到、做事稳健的话,照样可以获得当事人的好感。
    这需要新律师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新律师照样可以有事可做、有案可办。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起于垒土。”新律师必须明白这个一点,也必须做到这一切。
 
    四、新律师要学会感情投资。
    律师是一个服务行业,也是一个营销行业,表面平静如水,实则充满了暗流险滩,稍有不慎,就会翻船,甚至有生命之虞。
    “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
    好律师必须有个好人脉,没有良好人脉关系的律师,寸步难行,很难在律师圈混,所以,需要新律师经常“抛头露面”,至少和一些人混个脸熟,为以后办案子做打算。
这就需要新律师要学会感情投资,“结识新朋友,不忘老朋友。”多和同学、老师、同事、亲戚、甚至以前的当事人联络,感情投资是一个投资少、见效快的好办法,这正适合新律师,也许一个短信、一句问候、一首小诗就能勾起人们的温暖记忆,新律师必须在感情投资上不遗余力,使尽浑身解数。
 
    五、新律师要学会网络营销。
    网络是个新事物,网络营销是个新概念。新律师应当懂得网络营销、应当学会网络营销、应当擅长网络营销。
新律师可以建网站,充分展示自己,全力营销自己;新律师可以开博客,写案例、写感悟,不用花钱,没有风险,认识高手,带来案源,真是一举多得;新律师可以尝试与出版社合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出一本法律专业书和律师导航书,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与品味;新律师可以尽可能地多与媒体打交道,多写一些有社会影响和新闻价值的案例,利用媒体的广大平台免费宣传自己。
 
    六、新律师要多参与一些公益活动。
    作为新律师,因为案源少,所以有较多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新律师完全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参与一些公益活动,如:提起公益诉讼,提供法律援助,义务法律咨询,参加志愿活动。
新律师参与公益活动不仅开阔了自己的眼界,也提高了自己的社交能力,不仅为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也为今后办案积累了经验和人气。
 
    七、新律师要学会自我肯定。
    新律师虽然有激情,但是新律师最为脆弱,最容易遭受打击,所以新律师要学会自我肯定;新律师虽然敬业,但是新律师最为迷茫,最容易被命运捉弄,所以新律师要学会自我保护。
    新律师如果建立了自信,具有积极心态和平常心态,每天从零开始、坚持不懈,如果方法对头,新律师会在较短时期内获取案源,随着业务量的增加,信心也在逐渐增加,成功也在随之增加。
    所以,新律师的信心来自案源,新律师的案源又来自信心。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如果新律师学会了感恩,学会了付出,学会了自律,学会了敬畏,学会了营销,学会了坚持,新律师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新律师就走向了成熟、成功。
   
    (作者:刘辉,北京市法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青年律师网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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