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 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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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同有注名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并将工作办理交接.无故失踪者可在办理交接完后归还当月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我临时有特殊事情,需尽快离职,并将此意向领导汇报.但领导不予理采.我是2月21日提出的离职,2/25-3/2请病假(领导未批),2/21-3/2期间一直在协助公司工作.等待办理交接.但一直无新人入职,公司老员工也不让我与其办理交接.病假过后,我就因故没有回公司上班,但一直在协助公司工作,也相当于是电话或网络进行工作交接.我在离开公司之前,公司要求的离职交接单除工作交接这栏外,其它的全部签字完毕.
说明:我的工作内容简单,不涉及公司运作,不会导致公司的损失.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工资是否应当归还于我.若不能全部归还,那应给予我多少?